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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新增货运源头企业及监管责任公示

根据长治市治超办(长治超办字【2013】6号)文件总体安排,为切实加强对货运源头企业监管,防止出现监管漏洞,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厂上路行驶,现将新增货运源头企业公示如下:

企业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法人代表 主管单位 主管单位负责人 运管巡查负责人
沁县赵巍
建材经销部
沁县定昌镇
沁州北路690号
水泥、沙、石子
混凝土零售
赵巍 定昌镇 魏瑛 张 康 陈爱国
沁县治超办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