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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推进涉案财物管理制度落实

今年以来,县检察院紧紧围绕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通过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强化各部门无缝对接、配齐配备人员装备,认真贯彻落实了该项制度。一是建立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检察院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从涉案财物管理的主体、对象、程序、注意事项、工作要求等方面对高检院《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细化规范,从制度上规范了涉案财物管理的司法行为。二是加强涉案财物全流程动态监控。检察院对该项工作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等法律的程序规定,指定了涉案财物管理员,对所有接收物品逐案填写案件受理登记表,建立流转台账,定期核对,清点库存,确保了涉案财物流转安全顺畅。三是全力抓好涉案财物日常管理。针对涉案财物自身种类多、数量大、物理属性复杂的特点,检察院设立了专门场所进行存放,对所有库存涉案财物实施了分类编号、分区存放、电子监控、定期检查。目前,检察院涉案物证总计5件,均处于良好监管状态。

魏辽原 付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