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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召开

8月9日,我县召开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大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郭宏主持会议,县长李旸对督察整改做了全面安排部署,县委副书记翟纪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孝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段毅平、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关红、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吴宏伟、副县长郑文红、张波、刘云、县政协副主席贠晋杰、县法院院长钟立琰参加会议。

李旸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务必增强环保整改的行动自觉;要坚持立说立行,务必加快环保整改的步伐速度;要认真举一反三,务必提升环保问题整治的能力与水平;要严格问责问效,务必把环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就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环境保护工作,郭宏提出六点要求: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在思想上提高认识,政治上提高站位,把环保督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和“5.25”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切实把问题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自加压力、不等不靠,提高标准、主动作为,确保我县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彻底得到整改。二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的战略部署和新出台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三个“十条”,始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绿色发展”的原则,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提高,不能降低”的底线,进一步加大环保督察的问题整改力度,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三是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加大环保相关知识宣传力度,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宣传好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解决环境突出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有关情况;各乡镇、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宣传环保,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识。四是注重强化问题整改。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重大的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切实抓紧抓实,落实到位。五要严肃查处违法案件。要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行政命令、联合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处罚等手段,加大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做到对破坏生态环境零容忍。六要努力确保整治效果。要警觉起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立即迅速,整改上切实加大力度;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同心协力把我县环境保护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