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上午,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产生平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平陆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任命,标志着平陆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随后,新成立的平陆县监察委员会立即召开第一次干部大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郭宏出席会议并讲话。受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委托,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薛帅军莅会指导并讲话。
郭宏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在回顾我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后指出,县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只是试点工作迈出的第一步,紧接着还有大量的改革工作要做。要坚持政治站位,继续积极探索,实现深度融合,规范高效运行,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一要围绕改革试点目标任务,在“深度融合”上下功夫、求实效。紧紧围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目标,针对性地进行全员学习培训,不断强化改革实践,进一步在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上实现深度融合,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程序、证据、时效、监督、敬畏”五种意识,与时俱进地提高队伍整体水平。二要围绕健全体制机制,在“规范运行”上下功夫、求实效。要切实完善领导机制、内控机制和衔接机制。
重点在优化执纪监督和执法监督方法,规范纪律审查和执法调查措施使用,完善工作流程和内控办法等方面建立科学的制度规定,形成衔接有序、监督有力、制衡有效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国家监察与巡察监督、派驻监督有效结合的具体办法,把有效监察贯穿于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全过程,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察效能。要积极探索纪法协调衔接机制,在线索处置、证据转换、案件移送等方面,建立监察委员会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提升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三要围绕体现改革成效,在改革创新、破解难题上下功夫、求实效。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试点工作推进中的难题。通过改革试点,释放改革效应,切实做到正风反腐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节奏不变,努力取得“1+1>2”的综合效果。
郭宏强调,作为县监察委员会第一批工作人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自身建设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使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全县党员干部的表率,为这项具有开拓意义的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要坚决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要将忠诚铸入灵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格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忠实践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力,永葆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二是要把学习视为责任。主动适应岗位需求,正视自身差距不足,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丰富业务知识,夯实专业本领,强化学思践悟,全面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努力成为执纪执法的行家里手。三是要以担当塑造品格。面对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负责,遇到问题不绕、遇到困难不躲、遇到复杂案件不软,勇于迎难而上,善于攻坚克难,坚决做到刚正不阿、铁面无私。四是要用廉洁树立形象。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内控制度,形成在监督下工作的高度自觉,切实把纪检监察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真正做到让党放心,人民信赖。
郭宏最后强调,与会人员要以担当诠释忠诚,以作为彰显价值,切实以一流的业绩、一流的队伍、一流的形象,向党和人民交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满意答卷,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薛帅军向平陆县监察委员会成立表示祝贺,并代表市纪委监委对我县改革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平陆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的思路,加强综合协调,摸清工作底数,破解改革难题,精心组织施工,积极稳妥推进,保证了平陆县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工作如期完成。下一步,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省委、市委安排的各项改革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推进;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把改革试点工作往深里推、实里做;要严格监督、严格管理,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要树立和增强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敬终如始,砥砺前行,以担当的精神、创新的勇气和扎实的工作,确保试点任务圆满完成,努力向中央、省委和市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县委副书记、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副组长翟纪亭,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裴向红,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伊改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范述功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孟力主持会议。
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各单位纪检组长,县纪委监委机关全体干部,县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