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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平陆县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 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3月22日政协第十届平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平陆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郭淑文同志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平陆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对换届以来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对今年工作安排切实可行,体现了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精神,要求常务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