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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

本报讯 6月21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学良,副主任刘建忠、李千钧、吴光学、赵玉虎出席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政府副县长刘又铖,政府副县长高振山,县人民法院院长赵志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宏亮,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卫斌,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浮山分局、县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人大代表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李千钧主持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实际出席2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先后举行了两次全体会议、一次分组会议、一次联组会议。其间,召开了一次主任会议。

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刘又铖作《关于提请张泽斌等同志任免职务的议案》,郑宏亮作《关于提请黄菲同志免职的议案》,拟任命人员进行了供职发言。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2023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任免职表决办法(草案)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随后,李学良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李学良强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妥善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要加强债券绩效管理,加大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力度;要健全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对政府债务的监督,定期向人大报送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及相关报表,通报有关情况。县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观摩活动,邀请群众和代表共同参与,通过实地查看、交流座谈等方式,让更多的人关注环保事业,力促环保事业多一双来自群众监督的“眼睛”,多一份来自代表监督的“建言”,共同推动浮山环保事业的发展。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确保法律援助工作更加规范、高效、精准、有效;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新任命人员要强化学习意识,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增强大局意识,加强团结协作;树立人大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树牢人民意识,勤勉敬业,担当实干,推动我县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胜 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