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县委目标任务强化监督,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二要持续惩治重点领域腐败,坚决惩治政法、营商环境、工程建设、能源、金融、医疗医药和民生领域腐败,全面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三要持续加强纪律建设,进一步增强守纪意识,抓好纪律执行,深入纠治“四风”,涵养清正党风政风民风。四要持续加强教育引导,坚持正确选人用人,注重案例警示,激励担当作为,深化清廉浮山建设,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县跑出高质量发展加速度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强调,办好浮山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干部。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牢扛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组织领导、维护党纪、从严监督、支持保障等主责主业,坚决支持查办腐败案件,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特别是“一把手”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要从严管班子、带队伍,又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做好引领示范,发挥带头作用。县纪委监委要扛牢监督责任,有力有效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整合反腐败全链条力量,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反腐败工作走深走实。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规矩意识,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带头执行工作周报告和一系列抓落实的制度机制,提升工作效能,创造性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带头廉洁自律,在严格的自我约束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永葆共产党人的初心本色。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必须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以更严纪律、更实作风、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切实成为自身廉、自身正、自身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班子成员,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纪委委员、县监委委员;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驻浮单位主要负责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