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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浮山: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

去年以来,山西浮山县着力改进完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价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接续奋进。

坚持以贯彻新发展理念为基本依据,对高质量考核指标及权重进行结构性调整,将其细化为基础工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创新工作四大类,把省市下达的重点工作、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中心任务以及全县重大项目作为指标设置重点,并提高高质量考核指标在整个目标任务考核中的比重,进一步释放高质量考核指标的牵引带动作用。建立“年初谋项、年中定项、年底述项”的指标设置考核机制,年初由县委书记牵头,与各县级领导和分管单位“一把手”召开指标谋划会,先行确定目标任务,为全年发展领航定向。年中省市指标任务下达后,进一步对指标进行动态调整,综合完善,以“开年就开跑”“起步即冲刺”的状态,引领全县干部高标准推进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多主体开展分类分考,由常规考核组对基础、重点工作考核,成立专项考核组对所有单位的中心任务跟踪考核,进一步提高考核针对性和科学性。开展“上级评价、同级评价、下级评价、外部评价、执行力评价”的立体评价体系,除征求“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等评价意见外,突出征求上级部门和县级领导评价意见。全覆盖开展述职评议,分类搭建“晾晒”平台,引导全县干部逐人登台、PPT述职,先后分13个批次组织320名县管领导干部在县级层面述职,邀请县四大班子领导、“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等“五类人员”参加测评,并组织4159名其他干部在本单位进行“一对一”述职,切实做到“绩由事考、人以绩论”。

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向所有考核对象书面反馈考核结果,对22个高质量考核优秀等次的单位通报表扬。同时,对5个单位因高质量考核指标推进不力,指出不足、及时改进。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2022年述职评议后,17名工作实绩优秀的干部晋升职级,5名提拔重用。将考核结果与收入待遇挂钩,在测算年度考核奖金时,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高质量考核结果占比分别提高至30%和40%,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