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本报讯 3月16日,浮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学良,副主任梁生强、李千钧、刘建忠、吴光学及17名委员出席会议。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亢毅,县人民法院院长赵志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宏亮,主持政府办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浮山分局、县卫生健康局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常委会会议召开两次全体会议,一次分组会议,一次联组会议,期间召开一次主任会议。
会议表决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浮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工作落实情况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浮山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听取了《浮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浮山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浮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浮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和关于浮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建议议程。
会议强调,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监测预警、监督管理、督导检查、宣传引导,扎实做好实施“乙类乙管”各项工作,全力守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改进执法工作,积极提升科学治理能力,加大投入,狠抓“减污、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各项措施落实,联防联控,齐抓共管,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不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