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本报讯 10月2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学良,副主任梁生强、李千钧、刘建忠、吴光学出席会议,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史超峰,县人民法院院长赵志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宏亮,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31人,实到26人,符合法定人数。
本次常委会会议召开两次全体会议,一次分组会议,一次联组会议,期间召开一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关于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浮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浮山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浮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浮山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草案)和决议(草案)、任职表决办法(草案)、有关人事任职事项及供职发言等。
会议表决通过了浮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2022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议意见;关于2022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浮山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任职表决办法。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职事项,表决任命了亢毅为浮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学良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加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