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本期共4版(1-2-4)
我县“四举措”全面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
◆ 李世忠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为进一步助推全县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我县结合《意见》要求,采取“四项举措”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在召开的浮山县十四届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组织审计委员会成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了《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的具体内容,使每名审计委员会成员和责任单位充分认识到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重要性。

二是制定落实意见,明确落实措施。

中共浮山县委办公室、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门出台《关于全面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对评价指标进行了责任分解,进一步明确了每一项评价指标的具体要求和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使每个单位进一步理清了自己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的工作职责。要求各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自查,列出明细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实问题整改。

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以前年度上级巡视巡察、督查、审计等指出的资源环境问题,进行一次回头看,看以前的问题是否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目前还存在哪些短板。对于上级要求的约束性指标,逐一分析研判,对完成任务存在困难的,成立工作专班,分析原因,细化措施,确保约束性指标100%完成。

四是建立整改台账,跟踪整改进度。

对问题整改资料进行核查,并按要求立卷归档,做到整改情况可溯可查。对整改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及时销账已整改问题,跟踪督促未整改完成的问题,确保整改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