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浮山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中国共产党浮山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2月16日在浮山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县纪委委员14人,列席114人。
县委书记扈新起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四大班子领导、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由县纪委常委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总结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苏政锦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以全面建设清廉浮山为抓手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争先进位 为我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领会了扈新起同志讲话精神。一致认为,讲话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肯定过去一年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深刻阐述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入分析我县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对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浮山全方位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县委不忘初心、勇毅前行的使命担当,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是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
全会从八个方面总结了2021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归纳提炼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始终做到“六个务必”:一是务必以政治监督为首要职责;二是务必以服务大局为工作定位;三是务必以人民至上为根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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