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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六个做到、六个严禁”

1、做到依法选举,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非法手段破坏和阻挠选举;2、做到有组织选举,严禁竞选人策划与指使他人利用宗教、宗族、家族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以及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非组织活动;3、做到有序竞选,严禁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金钱、财物或其他利益贿赂本村选民、选举工作人员和其他候选人等;4、做到公平竞争,严禁用诬告、造谣、诽谤等手段对其他竞选人进行恶意中伤;5、做到严守村务管理规定,严禁突击花钱、私分公款(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隐瞒、截留、坐支、挪用集体资金以及低价处理集体资产等;6、做到及时交接,严禁离任后讨论、决定和审批人、财物以及以任何理由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移交村务等。

同时,要建立换届违纪违法问题专办制度,坚持“四必查”,即署名举报的必查,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必查,涉嫌拉票贿选的必查,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必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震慑。对换届中通过故意虚构、编造、捏造歪曲事实等手段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来源:浮山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