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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生召开我县非煤矿山企业相关事宜协调会

本报讯 12月15日,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刘云生主持召开我县非煤矿山企业相关事宜协调会。县应急、自然资源、水利等有关单位、乡镇负责人及部分非煤矿山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传达了市政府、县政府关于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相关规定;与会单位分别就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关标准和要求作了详细的说明。

刘云生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作出的重要指示,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全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刘云生强调,职能部门要主动有效服务企业复工复产,要列出复工验收标准,对需要办理的事项做到一次告知,做好上门服务,组织联合验收,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要严格落实安全及各项标准要求,把标准和要求摆到首位,加强监管,落实各项措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做好跟踪管理,确保安全运行,职能部门要做好跟踪服务,持续运用好“数字平台监控、监管人员驻矿服务、实际投资人和项目经理双承诺、反三违奖惩制度兑现”四项措施抓安全,并同步探索建立非煤矿山企业包保制度,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同时,企业要做好配合协作,积极主动对接,共同推动复工复产,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王博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