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人口13万人,是省级贫困县。围绕“2018?脱贫摘帽”的目标,目前我县的脱贫攻坚工作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城拔寨”的时期,我县倾全县之力,聚全民之智,集所有资源,脱贫攻坚的“发条”越拧越紧,全面发力的“力道”愈发强劲,全县上下掀起了一场又一场脱贫攻坚的战役。
基层党建引领篇
脱贫攻坚工作做得怎么样,关键在于干工作的人干得怎么样。我县“以人为本”,从建强基层组织、扶贫干部选配、驻村干部管理等方面用劲发力,全面加强脱贫攻坚一线力量。
坚持“硬抽人、抽硬人”的原则,为县扶贫开发中心和9个乡(镇)分别选配扶贫干部16名,共派出95个驻村帮扶工作队、283名驻村帮扶干部、86名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并出台实施《农村第一书记管理办法》《浮山县干部驻村帮扶7+1工作机制》《关于在全县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中推行“4+X”帮扶工作机制的通知》等相关制度,依托农村“领头雁”培训、党员冬训、干部大讲堂等对驻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举办了两期干部驻村帮扶集中培训班,组织了闭卷测试,全面提升驻村帮扶干部精准扶贫的能力和水平。
除此之外,还特别注重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出台实施《从农村第一书记中择优选拔科级干部办法》,结合日常考评和年度考核,先后提拔重用了19名驻村帮扶干部,对12个帮扶工作先进单位和32名优秀驻村帮扶干部进行了表彰,极大地增强了扶贫干部的工作动力和工作积极性。
产业增收富民篇
脱贫攻坚,关键还在于通过产业发展促民增收致富。我县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促进贫困户稳定脱贫的重要抓手,大力发展养殖产业、种植产业、光伏发电等特色产业,不断强化龙头企业带动,努力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在养殖产业方面,去年年底出台了《浮山县养殖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累计投入资金2571万元用于养殖产业发展,全县受益贫困户达4232户。在种植产业方面,今年4月出台了《浮山县种植产业发展脱贫扶持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对种植西红柿、辣椒、谷子、药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奖励扶助,现已安排投入资金398万元,预计收益贫困户可达1900余户。
除此之外,我县在2016年、2017年先后为244户深度贫困户免费安装5KW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有效解决了深度贫困户脱贫问题。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户利用“5321”小额贷款建成户用7KW 电站座151座。在建成19座村级100 KW 光伏电站的基础上,今年将再建26座村级100 KW 光伏电站,预计10月底完成主体工程。通过光伏电站建设,可帮助1300余户贫困户实现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
异地搬迁安置篇
人讲究衣食住行。解决好贫困户“住”的问题也是脱贫攻坚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县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产业、就业创业相结合,分年度有序推进实施,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2016年,我县实施易地搬迁212户698人,现已全部入住;2017年实施易地搬迁503户1422人,主体工程全部完工,目前已有281户756人入住,入住率达56%;2018年实施易地搬迁234户676人,非贫困户同步搬迁4户15人,现已全部开工建设,预计10月底全部完工。
在施工的过程中,我县认真落实省委骆书记关于“打造风貌特色”的要求,规划和建设坚持与自然风貌相协调,方便农民生产生活,打造具有浮山特色的风貌。按照“宜垦、宜建、宜林、宜牧”的标准要求,对全县搬迁户进行了详细摸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拆旧复垦实施方案,经摸底可拆除复垦285.6亩,其中包括4个自然村的整村拆除,截止目前已拆除复垦67.37亩。
社会保障兜底篇
我县还把社保兜底作为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一环,今年以来,多措并举不断加强社保兜底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扎实做好精准扶贫社保兜底脱贫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针对脱贫攻坚,尤其是健康扶贫工作中涉及部门多、政策范围广、报销程序繁的实际情况,自主探索开发了健康扶贫“一站式”办理平台,将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涉及多个部门的数据,统一输入“一站式结算系统”,形成“一个系统、一套公式、一张单据、一次拨付”的工作流程,健康扶贫对象入院时只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号,出院时就可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一站式”报销。
在此基础上,我县还扎实开展健康扶贫“双签约”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双签约”实现了全覆盖,全县3家县直医疗机构和9个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了健康扶贫对象“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最大程度地方便了贫困群众就医。同时,实现了贫困人口人身意外伤害及大病补助医疗保险全覆盖,2017年,财政支付481万元,为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缴纳了新农合参合费用,并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2018年,财政支付107万元,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缴纳国寿扶贫保团体意外伤害险。
与此同时,截止2018年第三季度,我县共为389名特困供养对象中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生活补助136.3万元,为518名农村低保对象中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生活补助40.8万元,为104名建档立卡贫困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22万元,为7名大病关怀救助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发放救助资金3.5万元,为13名建档立卡贫困孤儿发放生活补助6.2万元,为13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临时生活救助金4.9万元,为435名8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老人发放生活补助20万元,有效保证了贫困群众正常生活,提高了他们的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