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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知识:打黑除恶的重点案件

一.涉黑案件“三类”

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3.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二.涉恶案件共“九类”

1.聚众斗殴罪;

2.强迫交易罪;

3.寻衅滋事罪;

4.敲诈勒索罪;

5.非法拘禁罪;

6.组织卖淫罪;

7.强迫卖淫罪;

8.开设赌场罪;

9.故意毁坏财物罪

三.其他恶性案件:

1.插手基层选举,侵蚀镇、村基层政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宗族恶势力和“行霸”、“村霸”、“地霸”;

2.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垄断娱乐服务、交通运输、建筑、采砂采矿、专业市场等行业经营或强收“保护费”、“地下出警队”等涉黑恶势力团伙犯罪;

3.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恶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