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知识:打黑除恶的重点案件
一.涉黑案件“三类”
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3.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二.涉恶案件共“九类”
1.聚众斗殴罪;
2.强迫交易罪;
3.寻衅滋事罪;
4.敲诈勒索罪;
5.非法拘禁罪;
6.组织卖淫罪;
7.强迫卖淫罪;
8.开设赌场罪;
9.故意毁坏财物罪
三.其他恶性案件:
1.插手基层选举,侵蚀镇、村基层政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宗族恶势力和“行霸”、“村霸”、“地霸”;
2.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垄断娱乐服务、交通运输、建筑、采砂采矿、专业市场等行业经营或强收“保护费”、“地下出警队”等涉黑恶势力团伙犯罪;
3.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恶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