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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浮山县委反馈(专项)巡察情况

本报讯 6月16日,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浮山县委反馈教育卫生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向县委书记史全喜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第六巡察组组长许建明反馈了(专项)巡察情况。之后,许建明代表市委巡察组向浮山县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县委书记史全喜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浮山县委进行了教育卫生系统和脱贫攻坚工作情况专项巡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书记专题会先后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对运用好巡察成果、督促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要求。

许建明指出,十八大以来,浮山县委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政治立场坚定,班子团结和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巡察期间,巡察组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深入;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党员思想建设抓的不够; 选人用人不够严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扶贫政策宣传不够到位;扶贫攻坚考核工作机制不完善;驻村帮扶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农民增收致富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许建明提出了六点意见,一是要切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二是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三是要强化纪检监察工作,严格落实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四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五是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六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促进作风建设落地生根。

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三是落实市委要求,严格整改标准,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史全喜表示,市委第六巡察组、大宁县委巡察组在浮山巡察期间,严格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对浮山县的教育卫生和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监督检查,浮山县四大班子和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大宁县委巡察组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浮山县委坚决拥护、完全赞同、诚恳接受、切实整改。一是要坚决认账认责,自觉主动抓整改。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抓整改。三是要注重成果运用,立足长效抓整改。

市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市委第六巡察组成员任海龙、苏峰,县领导廉海平、任吉龙、赵顺兆、尹明星、李秋生、李晶出席会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全体人员列席会议。(卫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