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16年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浮山
本报讯 12月26日,市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第六组深入我县巡察工作,并召开了汇报会。县委副书记任吉龙,县委办、政府办、监察局、组织部、财政局教育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任吉龙就我县2016年脱贫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2016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 按照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头等大事和“头号工程”,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脱贫攻坚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我县坚持资金使用对象精准、资金投向项目精准、资金分配管理精准 “三个精准”,确保了每笔扶贫资金具体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扶贫项目建设包括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生态补偿脱贫工程。在执行贫困县约束机制方面,我县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等问题,制止大操大办不良积习,开展停建楼堂馆所和新建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在帮扶包村方面,落实“双签”责任,落实干部驻村“两包三到”联动机制,建立“两定两送五个一”帮扶台账,开展了“六个一”帮扶活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会上,市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第六组组长许建民宣读了全市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并提出两点意见建议,一是脱贫工作是目前重点工作,也是政治任务,浮山县委县政府要高度重视,要与巡察组相互配合共同把脱贫工作做好。二是巡察组成员及浮山县要严格工作纪律,端正工作态度,让广大干部群众感到亲切,能把问题反映上来。市县两级要共同配合,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王睿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