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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协调会

本报讯 11月24日,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学良主持召开全县“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协调会,安排部署法制宣传工作。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地税、环保、水利等10家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与会单位就法制宣传的相关细节进行了对接。

李学良强调,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深刻认识到做好普法宣传,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要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加强督导、强化效果,确保法制宣传有文字、有图像,有效果,确保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受到法制教育。

(王博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