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县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浮山县高度重视,迅速建立组织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开展了首轮对寨圪塔、北韩2个乡镇的巡察。为扎实推进第一轮巡察工作,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该县采取四项措施为巡察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规范程序。为保证巡察工作步调一致、不跑偏、不走样,浮山县明确了“1345”巡察工作思路,研究编制了《浮山县巡察工作流程》,从巡察准备、巡察实施、巡察总结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巡察组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同时,对两个巡察组的《巡察协助函》《巡察立行立改通知书》《巡察整改反馈书》等行文格式进行了统一。目前,巡察办正加紧研究制定巡察工作相关环节的具体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巡察制度体系,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加强学习。县巡察办组织巡察工作人员进行每天一小时的集中培训,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山西省委深化政治巡视25条》《中共临汾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进行再学习,对业务流程和相关制度再熟悉、再掌握,保证巡察工作对象清、任务明、程序准。
同时,向每位工作人员分发了由市委巡察办编印的《巡察工作业务流程》《巡察工作相关制度》《巡察工作知识手册》等巡察实用手册。巡察办还主动邀请纪检监察人员现身说教,以典型的案例、严密的分析和丰富的实践开展专项培训,通过以学代训,提升巡察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
加大宣传。在巡察组张贴巡察公告、公布举报电话的基础上,要求寨圪塔乡、北韩乡2个被巡察乡镇以党内文件形式通报巡察动员会情况,印发巡察组组长和乡镇负责人的讲话,发至各村委会。同时,在浮山县电视台、浮山政务网、《今日浮山》、微信平台等新闻媒体平台上,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巡察工作动态,扩大巡察工作的覆盖面,消除干部群众的思想疑虑,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巡察工作氛围。
严明纪律。为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人员行为,推动巡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县委制定出台了“十个不”巡察工作纪律,为巡察工作保驾护航。即: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日常工作;不承办具体案件、处理具体问题;不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口大气粗;不擅离职守、私自外出、私自行动;不隐瞒或者歪曲、捏造事实;不接受被巡察单位宴请和礼品;不利用巡察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泄露巡察工作秘密;不擅作个人表态;不涉足影响巡察工作人员形象和声誉的不健康活动。
目前,该县两个巡察小组共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涉农工作方面的问题38个。发现具体的问题线索45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7个,需进一步了解的问题15个,建议了解关注的问题16个,建议参考的问题3个,建议组织处理的问题4个。针对这些问题线索,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提出了整改建议,被巡察乡镇的风气和党员干部的精神面貌已有了明显改观。
(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