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本期共4版(1-2-3-4)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

本报讯 7月28日,我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凡,副主任段文明,王生泉,刘永生,及县人大常委会17名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刘云生,县法院代院长贺博,县检察院代检察长翟海,政府办及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廉海平等同志任职的议案》及史全喜、吴晓芳同志的辞职报告。会议同意接受史全喜、吴晓芳同志辞去浮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任命廉海平同志为浮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廉海平在供职发言中表示,来浮山工作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今后将踏实工作,绝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浮山人民的企盼,努力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勤政为民、依法行政、严于律己,为全力开创浮山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做出自己更大的贡献。

李凡在讲话中强调,廉海平同志来浮山工作,提名任命政府副县长、代县长职务,是市委对浮山的关注和厚爱。相信廉海平同志将继续发扬好的工作作风,尽快熟悉浮山情况,在浮山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力争把浮山各项事业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县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一府两院”工作,切实行使好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认真做好换届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做出新的贡献。

(李海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