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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局:坚持抓早抓小 充分发挥谈话函询作用

本报讯 今年以来,县纪委积极探索实践“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充分发挥谈话函询在处置问题线索中的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

开门见山。每次谈话时,都明确指出所进行的谈话是根据群众举报反映进行提醒、打招呼,被谈话人要相信组织,实事求是讲清情况,如果隐瞒,要视为对党不忠诚。同时向被谈话人交代清楚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政策,为谈话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刨根问底。等被谈话人开口说情况后,要求其对有关问题逐一做出详细说明,当场记不清、说不清的问题,在谈话后提交书面情况说明,讲不清的不让过关。特别是对于谈话中发现的新的问题线索,注意捕捉稍纵即逝的时机,揪住不放,直到彻底讲清楚为止。

防微杜渐。对于通过谈话,虽未发现严重问题,但存在一些不当行为或其他违纪苗头的,及时予以批评教育,让被谈话人警觉起来,及时给干部打上“预防针”。

及时澄清。对于诚实讲清了存在的问题,但问题不很严重,又未发现其他问题线索的同志,教育他们放下包袱,正确对待组织处理,积极投身干事创业;针对通过谈话证实了被谈话人不存在所反映问题的,教育被谈话人正确对待群众监督,把组织谈话作为一次纪律教育,消除思想顾虑,做好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

截至目前,共对9名干部进行了谈话函询,谈话函询类比例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0.3%。通过采取谈话函询的方式,拉近了党员干部与组织的距离,增进了党员对组织的信任,形成了有问题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交代解决问题、积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卫玉海 黄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