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全面实行“阳光采购”节约资金600多万元
本报讯 近年来,县政府采购中心严格以政府采购法为准绳,以服务政府、规范采购为重点,以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实行“抓基础建制,规范行为;抓宣传,深入调研;抓管理、优化服务;抓创新、提高举措。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为机关行业作风建设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截止目前,共完成采购业务238项,其中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73项,询价163项,总委托金额4332.9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712.93万元,节约资金619.97万元,节约率14.31%。(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