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县纪委聚焦主业、履行主责,通过扎实落实监督责任,督促党委切实扛起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转变了过去只有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局面,形成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合力。
协助党委列出了责任清单,明确主体责任内容。一段时间来,各级党委已经形成了主体意识,但对具体内容和如何落实的措施不清楚,找不到抓手。对此,该委在充分研判的基础上,协助县委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并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列出了主体责任3个方面的15项责任,形成了责任清单,提出了落实责任的7个具体制度,促使党委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和任务,明白了应该干什么。
认真执行定期约谈、"两报告"等制度,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年初,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该委集体约谈了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一把手"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约谈会后,与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一把手"签订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责任书,进一步压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4月份,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各单位"一把手"向县委和县纪委汇报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对汇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出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13个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形成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时限。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的具体措施》,详细列出了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9个方面34条措施,将责任的落实具体到了人,具体到了事。
提议县委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党建工作考核中的权重。该委向县委提议,将党建工作考核所占分值由原来的13分提高到了20分,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在党建工作中所占分值由原来的7分提高到了10分,促使各单位更加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担负起应承担的主体责任。同时,督促县委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作为了打好"三个一批"组合拳的重要依据之一,充分发挥出了考核的导向作用。
及时向县委报告在纪律审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议县委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在查办农村腐败案件过程中,该委发现农村干部腐败的主要症结是村务不公开,主要原因是乡镇经费不足,花费农村转移支付问题较为严重,造成乡镇在管理上底气不足。年初,县纪委向县委提议,县委高度重视,向县财政局下函要求增加了乡镇经费,从源头上防治农村干部腐败问题。针对农村低保、粮食直补上存在的问题,经提议,县委重新制定出了低保评定的统一办法。 (卫玉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