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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坛镇 "三严格一加强"落实低保评定工作

本报讯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管理,提升农村低保工作质量,妥善解决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确保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天坛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会议精神,以强化责任为主线,坚持科学、准确、公正、有序的原则,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一是严格筛选条件。低保评定以户为单位实行按户施保,严格通过核算家庭收入,各村有两名以上的干部进行走村入户实地调查,调查表由被走访户亲自签名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确保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要整户进入,做到"应保尽保、按户施保"。

二是严格规范评议程序,按照低保工作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四议两公开"的工作法,严守"资格条件、申请受理、调查核实(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核算收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信息录入等各个环节和程序,严格执行政策标准和推行阳光操作,做到应保尽保,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

三是严把保障范围,严格执行低保政策,进一步加大低保审核力度,保持上年度低保对象的相对稳定,杜绝放宽入保条件,盲目扩大保障范围,实事求是地开展好低保对象的评议工作,做到该进则进,该退则退,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并按要求必要环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示,方便并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加强社会监督,低保评定完成后,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利用村务公开栏,对评议后的低保对象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目前,全镇18个行政村,全部完成低保户的评议,确定出吃低保的村民。

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既达到解决群众困难,又得到群众认可,既是实现我们为民办实事的途径,也是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的具体体现。(吉广宇 李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