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通过"三举措"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监管力度,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严防"灯下黑", 切实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组织学习提高干部"免疫力"。每周二例会由单位统一组织,以党课、报告会、专题讲座、专题电影等方式,组织学习上级会议精神,从廉政要闻、法规解读、警示教育、廉政故事等方面,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学习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予以曝光的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纪,同时结合正在进行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引导委局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正确的执政理念真正做到党的忠诚卫士,做群众的贴心人。
纪律约束加强干部"抵抗力"。执纪者必须先守纪、监督者更应受监督。构建"预警点",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早提醒、常教育,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延伸"高压线",制定出台了《浮山县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责任追究制度》,刚性规定了三类30种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况,为纪检监察干部设置了"警戒线",特别是对违反"八项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参与赌博、参与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一经发现,一律从重从严处理。拓宽"监督面",即扩大监督面,消除监督盲点,通过移动电视、网络等载体,公开投诉举报途径,并对举报属实者给予适当奖励,引导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制度创新激发干部"生命力"。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积极推进"三转", 率先在全市实施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定出台了《浮山县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工作实施方案》、《暂行规定》、《指导性意见》和工作流程,分两批在全县64个行政事业单位推行,初步建立起了"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对单位"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工作, 结合实际,对年初目标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完善了《委局机关考勤制度》、《委局机关请销假制度》、案件查办和信息工作等考核奖惩制度,充分调动纪检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治理"灯下黑"行动,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坚决调离。凡纪检干部违纪违规的,坚决查处,并进行点名曝光,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黄 勇)
